教务〔2025〕11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实习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师生实习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实习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实习安全风险,现就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实习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意识。各学院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以高度责任感抓好实习安全各项工作。
二、强化安全教育。各学院要在实习前开展全覆盖、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明确实习期间纪律要求,提示各类风险隐患,明确告知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和联系人信息等,确保学生“知安全、会避险”。各学院要提高教师安全防范意识,充分发挥实习指导教师现场跟踪指导、提醒学生实习安全风险等方面的作用,切实保障实习安全。
三、排查安全隐患。各学院实时掌握学生实习单位、工作环境、权益保障等情况,全面排查实习过程可能遇到的人身安全、个人信息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住宿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社交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形成并动态更新风险隐患清单。各学院要从实习单位资质、安全管理水平、工作环境、硬件设施条件等方面排查实习场所风险隐患,严禁学生从事与专业无关的岗位或高危作业。
四、强化过程管理。各学院要压实安全责任,定期深入实习现场或通过可靠方式(电话、线上平台、视频会议等)了解学生动态和安全状况,确保能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并落实学生安全日报/周报制度,畅通学生反映安全问题的渠道,建立实习实训安全巡查和抽查机制等。
五、制定应急预案。各学院要针对学生实习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响应流程与操作规范,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和处置程序,建立快速响应机制。
教务部
2025年10月1日